法规通告2026-09-29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
福建三部门联合通告: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2026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上交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举报有功依法奖励并保护举报人信息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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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部门联合通告: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2026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上交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举报有功依法奖励并保护举报人信息与安全。
《规定》共24条,自2026年9月22日起施行:区分情形适用“民刑并行”与“先刑后民”,明确中止诉讼条件、涉刑合同效力与担保责任、刑破并行等规则,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